香港莲香楼争遗产案:法官称死者有心取消遗嘱
2012-09-12最近,有关香港老牌酒楼“莲香楼”已故酒楼掌舵人颜志人的遗产争夺案,法官在判词中称死者有心取消之前的遗嘱,上诉庭驳回其三姨太韩怡的上诉,维持由颜志人的六名子女平分遗产。

案情陈述指出,颜志人于2003年订立遗嘱,遗产继承者分别是三姨太韩怡及与韩所出的三名子女。他在2008年去世后,遗嘱正本遗失。颜志人与正室朱淑坚所生的四名子女,包括信华、瞻华、尊彝、尊理,以及二房朱兆龄所出的令仍和令朱,要求推翻遗嘱有效性,而韩怡声称持有遗嘱的副本提起上诉,高等法院早前裁定,该副本无效。
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,颜志人生前是一丝不苟和小心的人,对于遗嘱正本定会谨慎保存,保存在家、交予律师楼、放在银行保险箱、由朋友保管均可,但他没有这样做,法庭相信,死者是有心取消遗嘱。上诉庭三位法官一致同意原讼庭的裁决,驳回有关上诉。
来源:文汇报 责任编辑: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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